人的一生中,不管大小事,都不停的在做選擇賭注。結婚亦如此。想在婚姻中降低賭輸的機會,婚前徵信就顯得很重要了。
對於戀愛結婚的人而言,婚前徵信調查彷彿笑話般的存在,戀愛了那麼久,背景與個性都摸透了還需要徵信甚麼?
可是您仔細的思考看看,為什麼俗話常說「善泳者溺於水」?台灣法律體系的離婚實務有多困難?以前您或許沒有能力及管道去徹底了解你的交往對象,也許是對方的甜言蜜語讓您沉溺在幸福浪漫的假象裡,而不敢去面對現實!
婚前徵信可以免除,有人因為貪圖對方的一切或家產,交往之初,對當事人百依百順,百般奉承的表現出一副忠誠老實模樣,一但結婚後慢慢地露出真面目侵占當事人的一切或家產,若配偶不從將以百般虐待,甚至於暴力相向,逼迫 ( 他 ) 她就範以及離婚收取贍養費收場。也有人交往的對象是走私、販毒者前科累累而不知,等到感情全部投入後,才發現真相後悔已來不及了,若有婚前徵信也可以免除此情此景。 現在更有許多已婚之人,在外以未婚名義欺騙他人的感情金錢,直到東窗事發,才發現自己無意之中成為了他人的第三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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