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一名昌姓女子與已婚王姓男子發生婚外情,王男的妻子在不知情下,照例測試家中電腦硬碟,赫然發現昌女與丈夫的「性愛白皮書」以及數張親密照,憤而控告丈夫和女子通姦,兩人雖辯稱性愛情節是幻想的,但昨仍依通姦罪判處王男和昌女各三個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九萬元。
據了解,王男的妻子只是例行性檢查家中電腦的硬碟,沒想到卻發現情節相當露骨的「性愛白皮書」電子郵件;卅歲的王男和廿七歲的昌女不僅以「小巨」、「小蜜」互稱彼此的生殖器,還記錄下偷情過程「我先吃了超想吃的『小巨』,然後換老公吃『小蜜』,因為是生理期,所以沒吃事後藥,應該不會有小孩吧?」
更誇張的是,其中還記錄了兩人於去年七月十四日前往一間小學「打野戰」,對此,昌女還說到「國小的廁所又大又乾淨,以後可以常來」等。對於妻子的提告,王男辯稱與昌女只是朋友,郵件中的內容也僅是想像,並沒有真的發生過;昌女也表示兩人只有相約外出、通電話,沒有發生親密關係。
但經高雄地方法院調閱兩人通聯紀錄後發現,兩人每天都會熱線,加上通話時間都與「性愛白皮書」中記載的偷情時間點相符,因此認定兩人通姦罪成立。
資料來源:NOWNEWS 2010/10/08